近日,中国足协发布官方公告,宣布中止张卓毅案仲裁。这一决定引发外界广泛争议,《体坛周报》驻意大利记者王勤伯多次撰文,直指足协在处理青少年球员转会与培训补偿问题上的法律认知存在严重偏差。

事件起因是孙继海创办的青训项目“嗨球少年”学员张卓毅提出离队,嗨球方面据此索赔18万元。张卓毅父母随后向中国足协提起仲裁,但足协最终宣布中止仲裁程序,引发舆论哗然。
王勤伯此前已批评足协为“外行”、“法盲”,并援引西班牙足球青训体系作为对比,强调青训机构应遵循国际足联与各国劳动法框架。他再次指出:“在这场风波中,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足协管理上的混乱,甚至存在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的行业规定。”

谈及孙继海及其“嗨球少年”项目,王勤伯表示理解其商业逻辑,但指出其在立项初期可能就存在判断失误:“我并不责怪嗨球或孙继海本人,因为行业管理乱象可能导致投资决策的盲目性。”
他进一步分析,若大连金州法院最终判决嗨球胜诉,未来随着球员成年,类似的法律纠纷将层出不穷,远非地方法院所能妥善处理。
根据国际足联规定,只有职业俱乐部具备注册职业球员的资格。而“嗨球少年”并非职业俱乐部,因此不具备“卖人”资质。其合法收入仅限于中国足协规定的培训补偿,且该补偿标准有明确计算公式,非培训机构可单方面定价。
即便双方签订培训协议,球员成年后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球员年满18岁后可自由选择签约俱乐部,后者只需支付法定补偿。若球员被海外俱乐部选中,嗨球甚至无权直接参与谈判,更谈不上从中获利。

王勤伯指出,孙继海面临两难局面:若青训质量不高,投资难以持续;若培养出高水平球员,又将面临被职业俱乐部“合理抢人”的现实。无论哪种情况,现有模式都难以为继。
他最后反问:“一个小孩成为球星,是他自己的天赋和努力更重要,还是机构的培训更重要?哪个机构可以连续培养出梅西、C罗?为什么拉玛西亚这样的青训基地管吃管住,最后也不能索赔?”他强调,培训与球员发展之间应是双向义务关系:“如果我被你培养出来,你就得赚;如果我没被培养出来,你也得赔。你敢承担对等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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